邯鄲21人殺害礦友騙賠案:"盲井"5主犯被執行死刑
記者今天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的命令,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于日前對邯鄲21人殺害礦友騙賠案主犯張偉蘭、趙俊、張成勇、徐城德、閆仕勇等五人執行死刑。
2014年8月7日,邯鄲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偉蘭、趙俊、張成勇、徐城德、閆仕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被告人張偉蘭、趙俊、張成勇、徐城德、閆仕勇等提出上訴。河北高院經(jīng)依法開(kāi)庭審理,于2015年5月12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張偉蘭組織、策劃、糾集他人故意殺人四起,致四人死亡,詐騙賠償金,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最為突出。趙俊積極實(shí)施、參與共同故意殺人四起,致四人死亡,其中直接實(shí)施對被害人的加害行為三起,系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突出主犯。張成勇積極實(shí)施、參與共同故意殺人四起,致四人死亡,其中直接實(shí)施對被害人的加害行為二起,系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突出的主犯。徐城德積極實(shí)施共同故意殺人二起,致二人死亡,且均直接對被害人實(shí)施了加害行為,系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突出的主犯,雖有立功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閆仕勇積極實(shí)施、參與共同故意殺人三起,致三人死亡,其中直接或參與實(shí)施對被害人的加害行為二起,系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突出的主犯。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shí)清楚,證據確實(shí)、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核準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偉蘭、趙俊、張成勇、徐城德、閆仕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