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對逾期滯留加大處罰力度 中國駐泰使館發(fā)布旅行提示
2016-02-25 07:11:09 新華社
新華社曼谷2月24日電(記者李穎)中國駐泰國大使館24日發(fā)布提示說(shuō),由于自2016年3月20日起,泰國移民總局將對合法入境泰國但逾期滯留的外國人加大處罰力度,因而提醒在泰中國公民切勿逾期滯留。
據了解,泰國移民總局出臺的新規定,不僅將對逾期滯留的外國人給予每日500泰銖(約合15.4美元)、總額最高不超過(guò)2萬(wàn)泰銖(約合614美元)的罰款,還將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附加懲罰措施。
根據規定,若當事人主動(dòng)向移民局自首,逾期90天至1年者,自出境之日起1年內禁止入境;逾期1年至3年者,自出境之日起3年內禁止入境;逾期3年至5年者,自出境之日起5年內禁止入境;逾期超過(guò)5年者,自出境之日起10年內禁止入境。
若當事人未自首而被移民局抓獲,逾期1年以下者,自出境之日起5年內禁止入境;逾期1年以上者,自出境之日起10年內禁止入境。
對于逾期滯留、離開(kāi)泰國時(shí)未滿(mǎn)18周歲的外國人,僅將被處予罰款,而免于其他附加處罰。
中國駐泰大使館提醒來(lái)泰中國公民注意泰方上述規定,切勿逾期滯留,以免遭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