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韋廢除童婚 當地三成女性未滿(mǎn)18歲就已結婚
2016-01-21 17:10:21 新華社
津巴布韋最高法院20日作出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判決,從法律上終結了童婚的合法性。
這項由憲法法庭作出的判決規定,從即日起禁止任何人在18歲之前以任何形式確立合法婚姻關(guān)系,不受宗教、傳統等因素的干預。
在津巴布韋,現代婚姻(一夫一妻制)和傳統婚姻關(guān)系合法并存,現行法律規定在傳統婚姻關(guān)系中滿(mǎn)16歲即可結婚。
津巴布韋的法律體系以英美判例法為主,即判決本身今后可以作為判例引用。盡管2013年通過(guò)的新憲法規定的結婚年齡為18歲,但全國各級法院要依據憲法法庭的判例才能按新憲法精神進(jìn)行審判,因此憲法法庭20日對一起質(zhì)疑現行法定結婚年齡案件的判決受到廣泛關(guān)注。
在津巴布韋,童婚現象至今仍廣泛存在,在偏僻的農村地區尤其嚴重。
根據津巴布韋2010-2011年的一項人口普查數據,33%的女性未滿(mǎn)18歲就已結婚?!?記者許林貴 王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