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10男子導演現實(shí)版“盲井”:殺5人偽造礦難被判刑
新華網(wǎng)銀川9月29日電 (記者張亮)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對一起殺人偽造礦難騙取賠償款案件一審宣判,10名被告人作案6起殺害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死緩和死刑。
石嘴山市中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3年,程某某、周某某、譙某某、李某某、夏某某等10名被告人為騙取錢(qián)財,以介紹工作為名,將他人騙至煤礦打工。在煤礦工作期間,10名被告人利用以前在煤礦打工熟悉井下工作環(huán)境的優(yōu)勢,在井下與被害人一同上夜班時(shí)用石頭、鐵鍬把、鐵錘等工具將被害人殺害后偽造礦難,冒充死者家屬騙取煤礦賠償款。4年間,這10人先后在寧夏石嘴山市,山西省平遙縣、交城縣,陜西省白水縣、橫山縣等多地煤礦作案6起,殺害5人,騙取賠償款共計229.5萬(wàn)元。
法院認為,這10名被告人以騙取錢(qián)財為目的,尋找被害人并將其帶到煤礦打工,在煤礦井下將被害人殺害后冒充被害人家屬騙取錢(qián)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應承擔刑事責任。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后果極其嚴重,社會(huì )危害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程某某、周某某、譙某某死刑;判處李某某、夏某某死刑,緩期2年執行;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3年至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