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男友打斷7根肋骨告其搶劫 法院判故意傷害罪
2015-09-29 00:45:35
法院認為男子只打人未搶劫
女子小麗(化名)去男友小強(化名)家,被打斷7根肋骨,11天后報警,警方在小強家找到小麗的挎包等物品。近日,檢察院以搶劫罪提起公訴,江岸法院開(kāi)庭審理后認為小強構成故意傷害罪,對其判刑2年。
2014年11月22日18時(shí)許,小麗到小強家中,被小強拳打腳踢打傷,臨走其手機、手表和包包等物品留在小強家。經(jīng)法醫鑒定,小麗7根肋骨被打斷,輕傷一級。
今年4月,該案在江岸區法院開(kāi)庭審理。小強的辯護人、湖北天空律師事務(wù)所律師程漢陵認為,打傷小麗后,小強見(jiàn)其嘴唇出血即給錢(qián)讓她看病。小麗的挎包遺留在小強房?jì)?,至案發(fā)11天小麗報案后警方在房?jì)忍崛?,包內物品小強絲毫未動(dòng),本案雖有“毆打”,但無(wú)“劫財”。此外,公安機關(guān)“抓獲經(jīng)過(guò)”稱(chēng)“接小麗舉報‘因瑣事被打’”,而不是“因搶劫被打”。該辯護意見(jiàn)被法院采納。